各餐厅、小吃店、小卖部、超市:
为保障全校师生及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,加强监督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切实贯彻教育部、省委、省政府和教育厅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,现对学校各餐厅、小吃店、小卖部、超市进行监督管理。
一、检查方式
由遵义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食品卫生监督科、膳食科(含一名经营户)将现场检查。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资质许可情况:有无餐饮许可证、有无超范围经营。
(二)食堂环境:环境是否定期清洁,并保持良好;是否具有防鼠、防蟑螂、防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;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、排烟设施等。
(三)从业人员健康管理: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;是否都取得健康合格证明;健康合格证明是否都在有效期内;是否穿戴工作服、工作帽、口罩;是否注意个人卫生,如佩戴饰物、纹身、留长甲、指甲油等;从事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,是否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等。
(四)食品成品留样制度:是否按规定进行留样并做好记录。
(五)与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:采购食品及原料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并具有采购记录台账;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,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;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;食用油脂、散装食品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,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。
(六)食品库房、烹饪间、备餐间、留样间、餐具饮具清洗消毒检查: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,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;是否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;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;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;餐饮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;餐饮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;是否有晨检记录、剩菜剩饭管理制度、餐具消毒记录等。
(七)后厨加工是否符合规范:生熟分开、蔬菜清洗是否干净、有无腐烂情况。
(八)库房情况:假期期间,食堂各未经营档口确保库房零库存,冰箱零储藏,防止食品过期霉变。
(九)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: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,是否达到专人采购、专人保管、专人领用、专人登记、专柜保存要求;食品添加剂进货台账与领用记录、回库记录,食品添加剂检验报告须与包装日期吻合等。
三 、检查时间
2020年10月
四、工作要求
即查即改,落实措施
(一)检查的结果将进行评分并公布;
(二)各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立即整改,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,整改报告要求在检查后一周内上报后勤管理处;
(三)保证蔬菜食物新鲜,切勿有超过保质期食品及变质食品蔬菜出现。
(四)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;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流行的,将依法对其进行法律责任追究。
五、严格落实
各处要切实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,评分结果将记录入档,作为今后续签合同的依据之一,请各食品经营户认真对待。
食品卫生监督科
2020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