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餐厅、小吃店、小卖部、超市:
新学期开学之际,为保障全校师生及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,加强监督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切实贯彻教育部、省委、省政府和教育厅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,现对学校各餐厅、小吃店、小卖部、超市进行监督管理,
一、检查方式
由遵义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科(含一名经营户)将现场检查。
二、检查内容
1.基本卫生及相关证件;
2.从业人员卫生资质;
3.食品成品留样制度;
4.与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;
5.食品库房、烹饪间、备餐间、留样间、餐具饮具清洗消毒检查。
三、检查时间
2019年8月30日
四、工作要求
即查即改,落实措施
1、检查的结果将进行评分并公布;
2、各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立即整改,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,整改报告要求在检查后一周内上报后勤管理处;
3、保证蔬菜食物新鲜,切勿有超过保质期食品及变质食品蔬菜出现。
4、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;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流行的,将依法对其进行法律责任追究。
五、严格落实
各处要切实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,评分结果将记录入档,作为今后续签合同的依据之一,请各食品经营户认真对待。
遵义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
2019年8月29日